中國時報【陳志賢、李侑珊╱台北報導】

台大校長「卡管」風波,延燒至司法!有民眾檢舉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,疑自2005年卸任國發會主委後,在大陸廈門大學等多所大學違法兼課,涉嫌違反《國家機密保護法》管制涉密退職政務人員登陸規定,台北地檢署日前已分「他字案」調查,將盡速查明管中閔有無觸犯法律及涉及刑責。

台大校長當選人、台大財金系教授管中閔,近來遭媒體爆料,指其自2005年起在大陸廈門大學等多所大學違法兼課。

台大將於24日舉行校務會議,針對台大準校長管中閔案進行討論,其中討論項目包含遴選結果、釐清學倫爭議、啟動調查小組等議程。至於管中閔到廈大兼課,是否違法,校方認為無法代表管中閔對外回應,但相關事證已經在查證中,資訊明確後再一併對外說明。

台大一名不具名的遴選委員說,北檢認為管赴廈門大學兼課,恐違反《國家機密保護法》,目的在於為管「貼上標籤」,也就是先設定目標,好把管中閔拉下來,但這樣的做法並不合理,若要對人提出控訴,一定要掌握充分證據,此舉顯示其邏輯有問題。

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,針對北檢21日著手調查管中閔是否違法赴陸兼職,與教育部核定台大校長人事案,應分開討論,並且應依公務人員有關規定來處理,至於管中閔有無涉及相關刑責,教育部的立場是尊重司法裁定。

有民眾日前向台北地檢署檢舉,指控管中閔曾任國發會主委,未經報備核准就到大陸兼課。

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,包括政務人員、直轄市長等人員,退離職3年內赴大陸需提出申請,但經過原服務機關許可,可依涉密程度調整管制年限。

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,國家機密核定人員,及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,在退離職未滿3年內要出境,應經其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准;該法並規定未經核准而擅自出境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。

????? 台大「卡管」風波

飽受攻擊 管中閔臉書分享馬克吐小說
風波未歇 龍應台批政院嚴重違法違憲
影響層面廣 3點帶大家認識台大校長
「打倒管中閔 台大也奄奄一息」
知識分子還是「滋事分子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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